离职人员返聘管理制度

 

为发挥公司离职老员工对于公司文化、规章制度、工作技能等方面较为熟悉,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工作状态。公司对于符合要求的离职员工返聘规范化。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,根据公司实际,约定如下:

 

Ø  返聘条件:

1.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非辞退,离职6个月以上(不含6个月);

2.在职工作期间,绩效评级C以上;

3.凡离职人员二次入职,必须经过审批后,按公司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,并重新计算工龄及福利相关政策。

 

Ø  返聘录用原则:

1.自身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公司制度、公司及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行为被公司辞退、开除的人员永不录用;

2.自身品质或者员工自身素质不符合公司要求,员工不能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等原因,无论是辞职还是辞退的都不予录用;

3.因不遵守考勤制度旷工、自离的人员将不能返聘。

对要求重返公司的员工,各部门应谨慎对待,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,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离职手续。用人部门要给出重新聘用的理由。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逐级报批总经理和集团人力资源。

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制度及流程办理员工离职返聘,离职人员返聘通过审批流程后按照正规入职程序走入职流程。

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、私自聘用情况,一经发现,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。